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消息: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的规定,“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,应当提交着色图样,并提交黑白稿1份”。
目前商标局在大力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,2017年11月6日商标电子公告系统上线,优化了商标电子公告制作流程,取消人工描图和排版环节,出版商标公告时不再需要使用黑白稿。因此,对进一步深化商标改革,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,即日起不再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附送黑白稿。这样可以避免申请人因为漏报或错报而造成补正或不予受理情形,有效缩短受理时间。